1.章先生是美籍华人,1999年取得美国加州大学的法律博士学位。2002年1月至

恬恬2020-05-20  14

问题 1.章先生是美籍华人,1999年取得美国加州大学的法律博士学位。2002年1月至2003年1月,章先生在中国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在此期间,章先生积极参与单位的职业培训。2004年,章先生顺利通过“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3年后,章先生依然供职国内。

选项 问题:1.什么是土地登记代理人?2.若想在我国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应满足什么条件?3.从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看,章先生在通过考试3年后,还可以供职国内吗?在做出哪些行为的情况下,应注销登记?4.土地登记代理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案

解析1.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为委托人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等业务,并按其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的人员。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3.(1)章先生在通过考试3年后仍可在国内供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办理再次登记手续。变更职业机构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再次登记,还需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的证明。因此,章先生只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仍然可以在国内供职。(2)土地登记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注销登记: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脱离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岗位连续2年以上(含2年);③同时在两个以上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执行代理业务;④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⑤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规定;⑥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4.(1)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权利包括: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②执行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按照规定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并根据合同约定获取报酬;③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代理有关的资料;④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⑤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⑥接受职业继续教育和培训;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义务:①按照执业资格规定的范围,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②根据合同约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③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④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⑤参加职业继续教育和培训;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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