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创作了一首歌曲《红苹果》,乙唱片公司与甲签订了专有许可合同,在聘请歌星丙演唱了

书海库2019-12-17  25

问题 甲创作了一首歌曲《红苹果》,乙唱片公司与甲签订了专有许可合同,在聘请歌星丙演唱了这首歌曲后,制作成录音制品(CD)出版发行。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选项 A:某公司未经许可翻录该CD后销售,向甲、乙、丙寄送了报酬B:某公司未经许可自聘歌手在录音棚中演唱了《红苹果》并制作成DVD销售,向甲寄送了报酬C:某商场购买CD后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经过甲许可并向其支付了报酬D:某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音作为电影的插曲使用,只经过了甲许可

答案AD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40条的规定以及《著作权法》第42条的规定,除了《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以及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外,他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均需经过许可且支付报酬,未经许可且未支付报酬的为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的行为。A项中某公司的行为系复制行为,未经许可,侵犯了甲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38条的规定,A项中某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表演者丙的表演者权,A项中某公司的行为同样也侵犯了乙公司的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因此,A项当选。依据前述第40条的法律规定可知,选项B中的某公司未侵犯甲的著作权。因此,B项不当选。选项C中的某商场没有侵犯甲的著作权,C项不当选。而选项D中的某电影公司违反了前述第42条规定,构成侵权行为。因此,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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