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县工商局认定某机电公司从乙县贸易公司购进的3辆进口汽车的准运证系伪造,作出

tikufree2020-05-20  26

问题 某市甲县工商局认定某机电公司从乙县贸易公司购进的3辆进口汽车的准运证系伪造,作出没收3辆汽车和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县机电公司不服,向r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认为县工商局的处罚过重,遂作出没收3辆汽车但不罚款的复议决定。机电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被告应为县工商局B.乙县贸易公司为第三人C.甲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乙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选项

答案C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地域管辖。依照《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市工商局改变了县工商局的决定,被告应为市工商局。县法院是县工商局所在地法院,也就是作出原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复议机关即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两者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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