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共用题干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
共用题干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
admin
2020-12-24
71
问题
共用题干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
选项
诉讼过程中,Y省适逢十年不遇的冰雪天气,王某急需生煤炉取暖,但已无钱买煤。王某听说王乙准备把自己存折上3,000多元钱转到一个朋友的账户上。对此,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的措施是:
A: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B:诉讼保全措施
C:证据保全措施
D:先予执行措施
答案
BD
解析
【考点】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详解】本题主要考查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方当事人。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民诉意见》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本题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属于前述规定的必要共同诉讼,若原告只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提起诉讼,而未对其他子女提起诉讼,则应当将其他应当支付赡养费的子女追加为共同被告,一同解决对原告的赡养问题。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诉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为追索赡养费案件,王某应作为原告,其子女王甲、王乙、王丙应作为共同被告,根据前述规定,王某、王甲、王乙、王丙四人的住所地法院都享有管辖权,故A、B、C、D皆应选。
【考点】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中王乙准备将存折上的3000多元钱转至他人账户,有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故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B项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本案属于追索赡养费的案件,故可以采取先予执行措施,D项应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在民事诉讼过一程中,行为主体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本案中王乙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故A项错误,不选。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这是法院决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原因。二是证据保全应在开庭审理前提出。本案并不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条件,故C项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考点】起诉的条件【详解】《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本题中因王某经常要看病,原来所确定的赡养费已经不敷王某的开支,故王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受理。故C项说法正确,应选。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FQ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从市场结构看,我国外汇市场的两个层次是()。A.结售汇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B.同业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C.外汇调剂市场和结售汇市场D.同业市场和外汇调剂
我国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包括()A:股东缴纳的资本金B:捐赠资金C: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D:吸收公众存款E:发行金融债券
经济周期一般被划分为()两个阶段。A:衰退B:萧条C:扩张D:高涨E:复苏
公共产品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它们是()A:垄断性和公益性B:公益性和基础性C:排他性和竞争性D: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挥()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A:投资B:科技创新C:宏观调控D:消费需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不包括。()A:股东缴纳的资本金B:捐赠资金C: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人资金D:国家划拨的资金
有两个可供选择的设备方案,有关数据见下表。设定折现率为12%,请用等额年费用法比较,哪个方案为较优方案?
以下关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要求,正确的有()。A、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1.5mB、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C、地质结构稳定,
以下关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要求,正确的有( )。 A.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1.5m B.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C.
某项目建设一座单层库房,建筑层高为12米,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设一座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六层办公楼,配套建没两个水池,占地面积分别为2500...
随机试题
咯血可见于下列疾病,但除外 A、支气管扩张 B、鼻出血 C、肺结核 D、
关于听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提出多元智能理论的是()。
患者,女,20岁。左乳外上方圆形肿物,质地坚韧,表面光滑,活动度较好,边界清,无
知识点:乳腺癌 女,40岁,左乳外上象限4cmx3cm肿物,距乳头距离5cm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A.社会作用B.指引作用C.预测作用D.评价作用
下表是1913—1937年苏联工业总产值及重要工业产品在欧洲和世界的排名(1913年数字是按1939年9月17日以前的疆界计算的)。对此表解读正确的有(...
阴偏衰的治疗方法是A.寒者热之B.热者寒之C.阴阳双补D.阳病治阴E.阴病治阳
治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首选药物是A.氯霉素B.环丙沙星C.磺胺嘧啶D.红霉素E.呋喃妥因
(2018年)2019年3月,某公司将货物运往境外加工,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已知货物价值100万元,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