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得知下列情况:(1)丙公

书海库2019-12-17  24

问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得知下列情况:(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 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 货,且交货日期已届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 型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5期交付货款,在交清 货款之前机器设备所有权保留,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 货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能够到支持的是:()

选项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交货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债权代位权问题。根据(合同法) 第73条第1款和《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 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 的到期偾权,对于所有权和财物债权均无权主张代位 权。本题中,丙公司所负债务为财物债务,乙公司不得 代位,故A选项错误。乙公司并非甲公司的代理人, 故B选项错误。根据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甲 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取回机器设备,但对丁公司主张返 还所有物不属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乙公司无 权代位行使,故C选项错误。甲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 支付到期货款,该债务可以代位,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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