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糕点厂2018年6月份外购一批面粉,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上面注明价款20000

tikufree2019-12-17  2

问题 某糕点厂2018年6月份外购一批面粉,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上面注明价款20000元。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17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问题:下列情形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该企业将账面价值8800元的面粉用于交际应酬。  (2)用面粉生产糕点,之后将本企业生产的糕点用于交际应酬,该批糕点不含税售价10000元,成本8000元。

选项

答案

解析(1)该企业将外购的账面价值8800元的面粉用于交际应酬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8800/(1-12%)×12%=1200(元)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0000    贷:原材料                 8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0  (2)将本企业生产的糕点用于交际应酬,该批糕点不含税售价10000元,成本8000元。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9600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0  【解析】外购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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