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

恬恬2019-12-17  17

问题 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4名师生外,还列了该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A: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B:本案当事人不适格C:本案属于侵权诉讼,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D:本案起诉属于公益诉讼,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答案BC

解析(原公布答案BCD)。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项正确。公益诉讼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增加内容。D项错误。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故C项符合题意。本题选择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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