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省乙县公安局以马某屡次嫖娼为由收容教育1年。马某被释放后不服向其户籍所在地丙省

Loveyou2019-12-17  27

问题 甲省乙县公安局以马某屡次嫖娼为由收容教育1年。马某被释放后不服向其户籍所在地丙省丁县法院起诉。丁县法院判决维持。马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县公安局认定马某屡次嫖娼的证据不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丙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丙省收容教育决定程序规定》是本案审理的依据之一B: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某的赔偿请求可以进行调解C: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某的赔偿请求可以发回重审D:丁县法院无管辖权

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按照行政法理论,被诉行政机关与受诉人民法院不在同一地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地方性法规时,应当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所适用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甲省乙县公安局对马某收容教育。乙县公安局依法应当适用的是甲省地方性法规,而非丙省地方性法规,故负责审理案件的丁县法院在审查收容教育合法性时也应当适用甲省地方性法规,故A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题中,马某二审中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故B项正确,C项“发回重审”说法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本题中的收容教育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马某户籍所在地的丁县法院有权管辖本案,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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