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设备为2006年从德国引进的设备,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格是20万马克。20

tikufree2019-12-17  15

问题 被评估设备为2006年从德国引进的设备,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格是20万马克。2011年10月进行评估时德国厂家已不再生产这种设备了,其替代产品的FOB价格为35万马克,而国内其他企业2011年6月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价格为30万马克。按照通常情况,设备的实际成交价应为报价的90%,境外运杂费约占FOB价格的5%,保险费约占FOB价格的0.5%,被评估设备所在企业以及与之交易的企业均属于进口关税、增值税免税单位,银行手续费按CIF价格的0.8%计算。国内运杂费按CIF价格加银行手续费之和的3%计算,安装调试费含在设备价格之中不另行计算。被评估设备尚可使用5年,年运营成本比其替代设备超支2万元人民币,被评估设备所在企业的正常投资报酬率为10%。评估时马克与美元的汇率为1.5马克:1美元,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为6.5元人民币:1美元,2011年6~10月进口设备价格没有变化。要求1.计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更新重置CIF价格。2.计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重置成本。3.计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评估值。

选项

答案

解析1.计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更新重置CIF价格被评估进口设备的CIF价格取同年其他企业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价格最为合理,即被评估设备的CIF价格为30万马克或20万美元。2.计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设备的CIF价格+银行手续费)X(1+国内运杂费率)银行手续费=20x6.5 x0.8% =1.04(万元人民币)国内运杂费=(160 + 1.04) X 3% =4.83(万元人民币)该进口设备的重置成本=160 + I. 04 +4. 83 = 165. 87(万元人民币)3.计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评估值 设备的成新率=5 ÷ (5 +5) X 100% =50%设备的功能性贬值=20 000 X (1-25% ) X (P/A, 10% , 5) = 15 000 x3. 7908 =56 862(元)即人民币5.69万元。该进口设备的评估值=165. 87 X50% -5. 69≈77. 2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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