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0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

Freeti2019-12-17  17

问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0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甲公司同意给予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尽早收回应收账款,合同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于2020年2月6日收到该笔账款,则实际收到的金额应为( )元。

选项 A.99666B.101700C.113000D.110740

答案A

解析10天内付款可以享受2%的现金折扣,题目条件未强调“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那么我们认为现金折扣按照含税售价计算,实际收到的金额=100 000×(1-10%)×(1+13%)×(1-2%)=99 6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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