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北京市的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在沈阳市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建筑项目,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到含税工程款1100...

admin2020-12-24  18

问题 位于北京市的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在沈阳市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建筑项目,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到含税工程款1100万元,支付含税分包款300万元,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为完成A建筑项目购进辅助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
(2)在河北省保定市承接B建筑项目,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到含税总包款4200万元,支付含税分包款1800万元,分包工程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为完成B建筑项目购进辅助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
(3)在本市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C建筑项目,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到含税工程款2000万元,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为完成C建筑项目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
(4)本月甲建筑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支付自来水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万元(自来水公司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万元;支付道路通行费并取得道路通行费发票,其中高速公路通行费4万元,桥、闸通行费1万元。(假定仅在工程项目分配进项税额)
(5)本月购入1台建筑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元。
(6)本月将营改增前购进的建筑周转材料出租,预收租金5.5万元,开具企业自制的收款收据,款项均已收到(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将一批旧建筑设备(均为营改增前购置)出售,取得含税收入20.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未放弃减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甲建筑公司发生的水、电、办公用品、道路通行费支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选项 A.1.91
B.1.98
C.1.97
D.0

答案A

解析水、电、办公用品、道路通行费的进项税额=10×16%+1×3%+3×16%+4÷(1+3%)×3%+1÷(1+5%)×5%=2.27(万元) 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的比例=(3818.18+1818.18)÷(1067.96+3818.18+1818.18)×100%=84.07% 水、电、办公用品、道路通行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27×84.07%=1.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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