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外语考试
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
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
题库总管
2019-12-17
18
问题
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现该公司无力偿还,而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常海享有3万元债权,该公司同意将此款给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该债权。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偿付3万元借款及利息,被告常海辩称:被告不欠锦鲤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原告出示的借条系被告在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任经理时所做的财务手续。即使此债条成立,原告也不能行使代位权,因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尚欠被告工资18642元,集资款15000元,两相抵销。锦鲤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6万元房款属实,原告曾多次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追要,因公司无力偿还,就把被告写的借条给了原告。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该县法院曾于2011年12月判决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至今未付,被告在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写有《借条》,内容是:“今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借现金三万元(30000元),常海2011.7.6”,原告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催款,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将此借条交给原告,由原告行使该借款债权,另,锦鲤有限责任公司欠被告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工资共计18642元,被告于2011年5月31日曾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交纳集资款15000元,以上两项合计33642元,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支付。根据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法院对本案处理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法院若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B.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起诉C.如果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负担D.原告与被告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原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以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起诉E.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案
AE
解析
(1)选项A: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2)选项B:应为“裁定”驳回起诉;(3)选项C: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故应由杨文承担;(4)选项D: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应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选项E:原告杨文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知识点】 其他章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H8Z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在竞争中留住顾客,联邦快递公司非常重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他们为
联邦快递公司利用COSMOS系统,可以及时回答顾客的问题,这样可以提高服务质量的
某通信公司为保证服务质量,建立品牌形象,通过自办营业厅来发展用户,这种分销渠道属
()年,电信业第一次重组,中国电信拆分为四个公司。
某医药器械专营公司要求对每种商品进行量本利分析,并对每种商品提出盈利目标,要求每
永信公司经营的某种钢材,主要由大合钢铁公司供应。永信公司认为大合钢铁公司对自己的
JL公司某种零件平均每日销售120个,如果该种零件的订购点为420个,备运时间为
某公司2012年提取了公积金后的税后净利润为800万元,2013年投资计划所需资
人民法院审判经济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和评议的审判制度是()。
西提阿迪商贸公司的某种商品前11个月的实际销售量如下表所示: 用上期销售量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热原性质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水溶性 B.挥发性 C.耐热性
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
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其验收单位包括()。
某窗间墙尺寸为1200mm×370mm,如图4-2所示,采用MU10砖和M2.5
心身疾病是()。 A.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躯体疾病 B.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精神
下列属于证券公司自营买卖主要对象的是()。 A.股票B.央行票据 C.中
中国古代“内发论”的代表人物是()。 A.孔子 B.墨子 C.荀子 D.
Onepossiblesolutiontobridgethegapbetweenclassroomlanguageteachinga...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规定,提高中小学教师队 伍整体素质,应()。A.以农村教师为重点B.以城市教师为重点
下列各项属于残疾预防中的三级预防措施的有()。A.通过康复功能训练防治残疾后出现残障B.通过必要的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功能器具的实用,防治残障的出现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