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

昕玥2019-12-17  28

问题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二是工程的有关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实验室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管道竖井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因此,签认了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送达建设单位;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查。 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在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好之前不宜开工。对此,建设单位代表很不满意,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此会议纪要送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事件2:设备安装施工,要求安装人员有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完全不相符,其中五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他们已参加并完成了该工程的一项设备安装工作。 事件3: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用了2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强调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停工2天导致窝工,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理由是虽然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停工2天是监理单位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给予批准。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处理是否妥当 说明理由。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验室除考查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查哪些内容  3.事件1中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做法有哪些不妥 写出正确的做法。 4.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事件2  5.在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 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应该被批准 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由监理机构报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认可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设备管道竖井位移不妥。理由:设备管道竖井位移属于设计变更,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除考查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查: (1)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2)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3)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4)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未办理好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开工。正确做法: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开工。 (2)不妥之处:自行起草会议纪要,将会议纪要起草完后直接送发有关单位。正确方法: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完全相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设备安装的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撤换无证人员。安排原审核合格人员或持证的新换人员,新换人员要报审资格)的同时,对已安装部分的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者认可,检验不合格,作返工处理。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复工令。 5.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妥当。施工单位由于事件3所提出的费用索赔和工期延期要求不能被批准,因为施工单位不按技术规程调试设备,已明显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命题点与拓展】 本案例第l题主要考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包括: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本案例第2题主要考查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的检查。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5.2.7条规定了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检查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试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本案例第3题主要考查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相关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5.1.3条规定,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本案例第4题主要考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的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例第5题主要考查施工索赔。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所以,本案例中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调试时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时签发工程暂停令的做法是妥当的。 施工过程中发生被迫暂停施工的原因,可能源于发包人的责任,也可能属于承包人的责任。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本案例中施工单位虽然是按照监理的指令暂停施工,但暂停施工的原因是由于施工单位未按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导致施工中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所以是属于承包人自身的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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