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

书海库2019-12-17  14

问题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选项 A:应由丙市中级法院管辖B:可由乙区法院管辖C:应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司法确认申请D:本案的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均具有既判力

答案ABCD

解析【考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详解】《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故A选项说法不正确,应选。本案应由丁区法院管辖,B选项说法错误,应选。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1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故C选项说法错误,应选。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因此,本案的司法确认裁定具有既判力,但调解协议不具有既判力,D选项说法不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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