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遗失一张可背书转让的汇票。该公司会计未经领导同意便以个人名义向票据支付地的

昕玥2020-05-20  8

问题 甲公司遗失一张可背书转让的汇票。该公司会计未经领导同意便以个人名义向票据支付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申请公示催告。该中级人民法院经公示催告,无人申报权利。后该法院组成合议庭未经甲公司申请便依职权直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该公示催告程序在哪些地方违反法定程序?( )A.该汇票的持有人为甲公司,该公司会计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B.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书C.管辖法院应为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D.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应依申请人申请作出

选项

答案ABCD

解析考查申请公示催告的程序。依《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公示催告首先应由汇票持有人申请,公司会计并不能代表甲公司。因此A项中的做法违反了法定程序,符合题意。另外,公示催告需书面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提出,所以B、C项说法符合题意。依《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的规定可知,D项说法也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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