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

admin2020-12-24  18

问题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1年)

选项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答案B

解析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在本题,担保关系并非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故不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选项A说法错误。若命题“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正确,则意味着质押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而质押关系也并非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故选项D说法错误。按照相关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在债权关系与质押关系中,债权关系居于支配地位,而质押关系处于从属地位,故选项B说法正确,应选。 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分为隶属性法律关系和平权性法律关系。隶属性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平权性法律关系,是指平等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在本题,股东之间的股权关系是平权性法律关系,因股权发生的民事诉讼,在争议股东之间发生的民事诉讼关系,也是平权性法律关系,故选项C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HR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