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分3期偿 还,第1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5年5月

shuhaiku2019-12-17  17

问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分3期偿 还,第1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5年5月3日,第2 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6年5月3日,第3期还款4 万元,期限为2006年10月8日。时至2008年9月5 日,甲要求乙还款,乙以第1期和第2期诉讼时效已过 为由拒绝归还,甲无奈,便于2008年9月10日向人民 法院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甲可不还第1期款项B.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甲可不还第2期款项C.无论甲在诉讼中是否提出抗辩,法院可以第1 期、第2期款项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支持乙的相应 请求D.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法院应支持乙的全 部还款请求

选项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分期履行的偾权请求权的诉讼时 效问题。依照《诉讼时效规定》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 约定同一偾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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