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局局长车某仅仅根据举报,未经过核实即以某公司生产伪劣食品为由吊销其许可证。

恬恬2019-12-17  22

问题 县食药局局长车某仅仅根据举报,未经过核实即以某公司生产伪劣食品为由吊销其许可证。该公司不服向市食药局申请复议,市食药局经调查并补充证据后决定维持吊销决定。该公司不服起诉。县法院判决撤销吊销决定。有关本案行政赔偿事项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县食药局为赔偿义务机关B:市食药局为赔偿义务机关C:赔偿费用从省政府财政列支D:县食药局局长车某玩忽职守,故赔偿费用由其个人支付给该公司

答案A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在本题,复议机关市食药局仍维持,并未加重损害,故赔偿义务机关仍是原机关某县食药局。A项正确,B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既然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县食药局,故赔偿费用要由该县政府财政负担,故C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据此,对受害人负责赔偿的是赔偿义务机关,而非负有责任的公务人员;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才可向负有责任的公务人员追偿,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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