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乙向该市中级人民法

Freeti2019-12-17  24

问题 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乙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5万元的货物。甲应当向下列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

选项 A:该市东区人民法院B:该市南区人民法院C:该市西区人民法院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C

解析【考点】执行法院。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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