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对电子产品的要求十分苛刻,由于新购进的笔记本电脑开机速度超过10秒,故其 将笔
甲对电子产品的要求十分苛刻,由于新购进的笔记本电脑开机速度超过10秒,故其 将笔
书海库
2019-12-17
23
问题
甲对电子产品的要求十分苛刻,由于新购进的笔记本电脑开机速度超过10秒,故其 将笔记本置于垃圾车。乙偶然路过垃圾车时,将笔记本抱回家。后乙向丙借款3000元,丙提 出以此笔记本质押,乙同意并将笔记本交给丙。丙因外出几日,故将笔记本交由丁保管。戊是 丁的同事看到此笔记本十分喜爱。丁为讨其欢心,将笔记本赠与其并当场交付。下列表述错 误的是: A.戊取得笔记本的所有权B.乙有权要求戊返还笔记本C.丙有权要求戊返还笔记本D.乙是笔记本的所有权人
选项
答案
A
解析
先占,是指最先占有无主财产。本题中,甲将新买不久的笔记本置于垃圾车是抛弃了笔记本的 所有权,笔记本成为无主物。乙路过垃圾车将笔记本抱回家是基于先占取得笔记本的所有权。《物权法》第 M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 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 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巳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巳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丁为讨其欢心,将笔记本赠与戊并当场交付,戊没有支付合理的对价,因此,戊不能善意 取得笔记本的所有权。笔记本的所有权属于乙。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戊无权占有笔记本,因此乙有权基于所有权要求戊返还笔记本。丙有权基于质权要求戊返还笔记本。因 此,B项和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JRQ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个体根据家庭、社会的期望和要求而行事,不考虑行为所产生的直接明显的后果,这属于(
个人无法应付外界超出个人能量和资源的过度要求而产生的身心耗竭状态称为()
教师角色态度动态发展的关键因素是()。 A.学生的表现、要求和反馈 B.领导
从众是指人们对于某种行为要求的依据或必要性缺乏(),跟随他人行动的现象。
教师在讲课时要求有必要的走动和手势,以增强学生感知的效果。所依据的感知规律是()
简述合理进行复习的要求。
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揭示的遗忘规律为:遗忘的速度是不均衡的,一般为()。
提出“要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的观点的前苏联教育家是()。
人的发展的互补性要求教育应该做到()。 A.相互衔接B.循序渐进 C.长
“因材施教”是人的发展的()对教育的要求。 A.顺序性B.不平衡性 C.
随机试题
下列脏腑中与厌食最为相关的是 A.心与小肠 B.脾胃 C.肝胆 D.肾与
关于地震震级和强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可获得胎儿基因工程检查标本
患者,男性,30岁,因\"急性病毒性肝炎\"入院,经治疗后治愈出院。对该患者的护理措
如果价值10万元的财产投保了8万元,那么如果实际财产损失是8万元,投保人所获得的
根据技术分析的形态理论,股价形态包括()。 Ⅰ.四边形形态 Ⅱ.直角三角形
李某今年51岁,自1995年起就一直在某企业做临时工,担任厂区门卫。现企业首次与
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15分钟,你发现(1)几个著名的记者还没到场;(2)几个上访者来投诉,可能会影响发布会的召开;(3)分发给新闻工作者的资料上有几个地方数...
男性,55岁,反复不规律上腹部胀痛3年,胃镜诊断为萎缩性胃炎。该患者如考虑为A型胃炎,正确的是A.壁细胞抗体阴性B.胃酸升高C.不出现反食,体重下降D.
在监理实施细则中,不属于监理工作涉及的流程的是()。A.进度控制流程B.造价控制流程C.监理大纲编制流程D.分包单位资格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