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题16分。)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相关生产、经营

Freeti2020-05-20  28

问题 (本小题16分。)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1)企业坐落在某市区,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4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办的职工子弟学校占地10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4000平方米、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占地6000平方米、职工宿舍占地400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占地80000平方米。(2)公司拥有乘用车20辆,整备质量为4吨的货车50辆。乘用车年基准税额为500元,货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单位税额为80元。(3)全年实现不含税销售额9000万元,销货同时取得送货的运输收入46.8万元(未能单独核算);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2400万元、进项税额408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5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12月15日,购进5台设备,以银行存款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款11700元。(5)应扣除的销售产品成本5500万元。(6)发生销售费用1200万元,其中:含广告宣传费800万元。(7)发生财务费用320万元,其中:1月1日向某企业借款2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2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息率为5%。(8)发生管理费用960万元(不包括有关税金),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80万元。(9)已经计入上述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6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万元,上交的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缴款收据。(10)除上述已经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外,公司2014年初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授予管理人员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3年,约定到期可以按1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2017年3月,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10元/股,副总裁李某行权5万股。(11)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8月因管理不善发生原材料被盗,经税务机关核定损失的库存外购原材料账面成本50万元,10月取得了保险公司赔款10万元;9月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8万元,10月直接向某老年服务机构捐款5万元。另外,企业发现一笔2016年漏记的可以在当年税前列示的劳动保护费支出10万元,企业将其计入2017年营业外支出中。(其他相关资料: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4元;不考虑印花税。)

选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2)、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税收入总额。(3)、计算该企业税前准予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计算该企业期间费用的纳税调整额。(不包括新产品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额)(5)、计算该企业工资薪金及三项经费需要调整的金额。(6)、计算该企业2017年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额。(7)、分析该企业2016年应扣未扣的劳动保护费支出应如何处理。(8)、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1)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40000-10000-4000)×4÷10000=50.4(万元)应缴纳的车船税=(20×500+4×50×80)÷10000=2.6(万元)合计=50.4+2.6=53(万元)(2)应税收入总额=9000+46.8÷(1+17%)=9040(万元)(3) 应缴纳的增值税=[9000+46.8÷(1+17%)]×17%-(408+50×11%-50×17%)-1.17=1130.63(万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130.63×(7%+3%+2%)=135.68(万元)(4)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9040×15%=1356(万元),实际发生8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20-200×5%=1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040×5‰=45.2(万元)<140×60%=84(万元),可以扣45.2万元,纳税调增=140-45.2=94.8(万元)期间费用的纳税调整额=10+94.8=104.8(万元)(5)工资薪金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1)×50000=450000(元)=45(万元)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缴款收据,不得扣除,纳税调增6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20+45)×14%=65.1(万元),实际发生64万元,准予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20+45)×2.5%=11.63(万元),实际发生14万元,准予扣除11.63万元,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37万元。工资及三项经费合计纳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5+6+2.37=-36.63(万元)(6)进项税额转出8.5万元应扣除的材料损失=50×(1+17%)-10=48.5(万元)2016年的劳动保护费支出不能直接在2017年的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会计上的营业外支出=48.5+28+5=81.5(万元)会计利润=9040-53(税金)-5500-1200-320-960-81.5(营业外支出)-135.68(税金)=789.82(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789.82×12%=94.78(万元)实际公益捐赠28万元在限额以内,准予据实扣除。直接向某老年服务机构捐款5万元,不得扣除。因此捐赠支出纳税调增5万元。(7)该企业2016年应扣未扣的劳动保护费支出10万元,经过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可以追补至2016年计算扣除,由于上述原因2016年多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允许在2017年的应纳税款中抵扣。(8)应纳税所得额=789.82+10+94.8-40-36.63+5=822.99(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22.99×25%=205.75(万元)考虑应扣未扣多缴税款调整后,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205.75-2.5=20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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