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6年3月1日向其控股公司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当年支

恬恬2020-05-20  36

问题 某企业2016年3月1日向其控股公司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28万元。假定当年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息率为6%,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在计算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A、30B、28C、20D、8

选项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400×6%×10/12=20(万元);利息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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