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7年 7月 1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 3000元

Freeti2019-12-17  15

问题 (2018年)2017年 7月 1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 3000元。 2017年 9月 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3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因未及时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其补偿的工资数额为( )。

选项 A.1800元B.3000元C.3500元D.7000元

答案B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个月不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甲公司与李某补订合同时距用工之日起已满 2个月),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 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 1日( 8月 1日~ 8月 31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的工资( 1倍正常工资+ 1倍工资补偿)。在本题中,李某已经按月领取正常工资,因此,甲公司还需要向李某支付 8月 1日~ 8月 31日的工资补偿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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