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股份发行或者转让活动中,可以豁免向中国

书海库2019-12-17  12

问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股份发行或者转让活动中,可以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的有()。

选项 A.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发行后股东预计达到 195人B.因向公司核心员工转让股份导致股东累计达到 220人,但在 1个月内降至 195人C.股东累计已达 195人的公司拟公开转让股份D.公司获得定向核准后第 13个月,拟使用未完成的核准额度继续发行

答案ABC

解析(1)选项 A: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人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2)选项B: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的,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在 3个月内将股东人数降至 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核准申请;(3)选项 C:申请“公开转让”之前,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4)选项 D: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 3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 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有效期(12个月)未发行的,必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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