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
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
admin
2020-12-24
34
问题
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
选项
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
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答案
A
解析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因此,调整社会关系不是直接功能,A项错误,当选。司法制度具有独立性、被动性、终局性、交涉性、参与性、普遍性、民主性、公正性、效率性等特征,故B项表述正确,不能选。晋代的刘颂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C项属于法制史的内容,表述正确,不能选。D选项列举的是培根的名言,表述当然正确,不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Jw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H,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H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A.可以适用
杨=三才、李建、刘强、左贺是大学同学,毕业以后他们分别去了中国驻外公司、中国驻外使馆工作和出国留学,现就各位经常居所地的确认,依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
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A.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相似B.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人的本国法和住所地法C.当事人的本国法指的是当事人国籍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
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下列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有哪几项?()A.中国公民甲与英围公民乙之间针对位于东京的动产发生的继承纠纷B.中国
中东某公司与其招聘的中国籍人杨光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有关劳动争议应适用中东某国法律。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用工的公司为中东某公
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哪一项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A.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
下列哪项规定属于间接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规范?()A.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B.本
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同时涉及其他方面的法律适用,综合涉及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个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随机试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末
颈鞘内包裹的组织不包括()
在社区内开展各项活动,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财政政策稳定功能的主要特征是()。
操作整合阶段的动作有什么特点?
下列关于要约的表述,错误的是( )。A.特定的当事人向相对人作出的意思表示B.该意思表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C.其内容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D.任何不特定的相对
女性,26岁,结婚3年未孕,月经周期素来正常,作宫颈黏液涂片检查,见大量椭圆体结晶,判断此时应为月经周期的第几天A第3?5天B第10~12天C第1
患者证见情志抑郁,两胁疼痛,嗳气频作,脉象端直而长,如按琴弦,脉势较强而硬,依照脉诊的内容,回答以下问题。此脉主病最常见A.心脏病B.虚热证C.肝胆病D.
某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有甲、乙两个分别承包的施工单位同时进行施工。当甲受到乙施工干扰时,甲受到的损失应()。A.向发包人索赔B.向乙施工单位索赔C.向监
人寿保险保险金任选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时的方式包括()。 A.收取利息B.定期收入C.定额收入D.终身收入E.远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