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 月,A 公司的债权人 B 公司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 公司财产。人民法院在执 行中发现,A 公司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完全清偿 B ...

admin2020-12-24  25

问题 2018 年 9 月,A 公司的债权人 B 公司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 公司财产。人民法院在执 行中发现,A 公司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完全清偿 B 公司债务。A 公司的另一债权人 C 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A 公司的破产申请。A 公司提 出异议,称 C 公司并未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仅凭 B 公司强制执行后无法得到足额清偿的 结果不足以判断 C 公司债务能否获得清偿。
人民法院于 11 月 26 日裁定受理 A 公司破产申请。在选择管理人时,具备管理人资质的 甲会计师事务所和乙律师事务所以双方自愿协商、专业技能互补为由联合参与投标,请求联 合担任 A 公司破产案件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事实:
(1)2018 年 7 月 30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 D 公司起诉 A 公司的债务人 E 公司的 诉讼,主张次债务人 E 公司代替 A 公司直接向其偿还债务。该案尚未审结。
(2)2017 年 8 月,F 公司向丙银行借款 200 万元,借期一年,A 公司以其自有设备为 F 公司的借款向丙银行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F 公司未能偿还。 经 A 公司,F 公司,丙银行三方协商,丙银行将 A 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依法拍卖,所得价款 全部用于清偿借款本息,但仍余 30 万元未能清偿。
(3)2018 年 10 月,A 公司与 G 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 G 公司采购一批原材料。根据双
方合同的约定,A 公司向 G 公司支付了 25%的货款作为预付款。G 公司将该批货物向 A 公司发运后,获悉人民法院受理了 A 公司的破产申请。G 公司立即向 A 公司主张取回在运途中的 货物,并通知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但因承运人原因,未能取回。2018 年 12 月 1 日,管理人收到该批货物。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 公司就 C 公司提出破产申请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若认为案情复杂,确有必要,能否准许甲会计师事务所和乙律师事务所 联合担任 A 公司破产案件管理人?并说明理由。
(3)对于 D 公司起诉 E 公司的债务纠纷案,程序上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丙银行能否就尚未得到清偿的 30 万元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5)管理人收到货物后,G 公司能否向管理人主张出卖人取回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A 公司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2)可以准许甲会计师事务所和乙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 A 公司破产案件管理人。根 据规定,两家以上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请求联合担任同一破产案件管理人的,人民法院经审 查符合自愿协商、优势互补、权责一致要求且确有必要的,可以准许。 (3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根据规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主张次债务人 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案件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4)丙银行不能就尚未得到清偿的 30 万元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根据规定,如 破产企业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 债权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只能向主债务人(此题中为 F 公司) 求偿。 (5)G 公司可以向管理人主张出卖人取回权。根据规定。出卖人通过通知承运人返 还货物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或者在货物未到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 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的,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 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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