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四人共同设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出资义务时,孙某未全

Freeti2019-12-17  21

问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四人共同设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出资义务时,孙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债权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提出下列要求,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选项 A.要求孙某缴足出资B.要求孙某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要求发起人赵某、钱某和李某对孙某未履行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D.要求公司董事也承担相应责任

答案BC

解析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及其他股东可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债权人可请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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