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销售产品取

Freeti2019-12-17  24

问题 位于某市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 65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收益 320 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和销售费用 共计 5300 万元,缴纳的税金及附加 339 万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 420 万元,12 月末 企业自行计算的全年会计利润总额为 761 万元,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96 万元,未有留抵增值税。2019 年 1 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 8 月中旬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收到预收账款 232 万元并收存银行。12 月下 旬将该批产品发出,但未将预收账款转作收入。                        (2) 9 月上旬接受客户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10 万元、进项税 额 1.6 万元,企业将捐赠收入直接记入了“资本公积”账户核算。(3)成本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 62 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 97 万元。(4)        投资收益中有 12. 6 万元从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其余为股权转让收益,营业 外支出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 130 万元,直接捐赠 10 万元。(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 856 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 20 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 131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 32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本题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 15%)该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为(        )万元。

选项 A.35.2B.36. 38C.32.30D.37. 40

答案A

解析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时确认销项税额和收入,该企业应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232/ (1 + 16%) × 16% × (1+7% +3%) = 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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