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共用题干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
共用题干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
shuhaiku
2019-12-17
55
问题
共用题干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91-93题。
选项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答案
ABD
解析
【考点】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详解】《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未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A选项正确;但受让人谢某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D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B选项正确。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抵押人另行提供担保的,转让抵押物的行为无须经抵押权人同意,C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考点】保证责任的免除【详解】抵押权为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行使或放弃,贺某作为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无需经过张某同意,A选项错误。《担保法》第28条中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据此,B、C选项错误,D选项为正确答案。 【考点】抵押权的实现与诉讼时效;保证期间【详解】《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本题中,保证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此担保为一般保证;同时,该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据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KKo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对涉及非贷款国货物支付的,采购代理公司在与中标商签订合同支付条款时,应要求中标商
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合同的签订和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签订合同要求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与下列()等文件构成合同文件。
下列有关招标投标签订合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我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在通用合同条款中提供了两种不同的责任风险分担方式,分别以(
发包人选择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应考虑的因素有()。
某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一般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有()。
政府投资4500万元修建市政道路,其中监理合同估算价为45万元人民币。该工程监理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随机试题
银行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这种行为是()。
根据《城乡规划法》,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前置条件是( )。
教育的社会功能
治疗脑瘤痰瘀阻窍证,首选的方剂是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上市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应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某县统计局在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某乡镇上报的企业数据与企业提供的原始资料之间存在很大出入,导致反映该乡镇总体经济情况的汇总数据大量失实。经调查核...
水泵接合器的安装要求正确的是()。A.水泵接合器接口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0~40mB.设计无要求时,墙壁水泵接合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C
呋塞米利尿的主要作用部位是A.远曲小管远端B.远曲小管近端C.肾小管髓袢升支粗段D.集合管E.肾小球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 )。A.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B.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文本C.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D.缔约人的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
2019年某居民企业取得产品销售收入6800万元,直接扣除的成本及税金共计5000万元;3月投资100万元购买B公司A股股票,12月份以120万元转让,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