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n女士为甲国居民,2012年度在乙国取得经营所得100万元,利息所得10

Loveyou2019-12-17  16

问题 Susan女士为甲国居民,2012年度在乙国取得经营所得100万元,利息所得10万元。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税率分别为30%和20%,利息所得的税率分别为10%和20%。假设甲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实行分项抵免限额法计税,则Susan女士应在甲国纳税()万元。

选项 A:0B:9C:10D:30

答案C

解析经营所得在乙国应纳税额为:100*20%=20(万元),在甲国应纳税额为:100*30%=30(万元),所以应补纳税额10万元;利息收入在乙国应纳税额为:10*20%=2(万元),大于甲国抵免限额10*10%=1(万元),所以不需要再纳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KVQl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