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纳税人申报应税产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的应税产品计税价格有( )。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B.按其

admin2020-12-24  21

问题 资源税纳税人申报应税产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的应税产品计税价格有( )。

选项 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C.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D.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人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价格的,或者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应按下列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计税价格: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④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⑤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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