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借给李某5万元,因双方关系好未写借 条,后借款到期,李某以自己未向张某借款为

恬恬2019-12-17  22

问题 张某借给李某5万元,因双方关系好未写借 条,后借款到期,李某以自己未向张某借款为由而拒不归还,张某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李 某因事务繁忙,便委托常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并在授 权委托书中注明“全权代理”的字样。此种情况下,常 律师在诉讼中实施了以下行为:①提出管辖权异议; ②提起反诉;③承认李某欠张某3万元;④申请法庭许 可证人赵某出庭作证;⑤与张某进行和解;⑥申请中止 诉讼;⑦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以上这些行为,哪 些属于委托书中“全权代理”的范围?( )a.②③⑤b.①④⑥c.①②③④⑦d.①②③④⑤⑥⑦

选项

答案B

解析。《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 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 起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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