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

书海库2019-12-17  24

问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8% , 2013年10月份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销售甲产品1 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800元,同时负责运输并收取运输费1 000元。(2)将甲产品50件用于职工福利,已知其生产成本为每件500元。(3)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 000元,税款34 000元。(4)上述购进材料入库时发现短缺10%,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5)委托A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乙产品,已知其原材料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10 0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A厂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 )元。

选项 A. 26 350B. 30 600C. 32 300D. 34 000

答案C

解析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4 000 -200 000×10% × 17% +10 000×17% = 32 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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