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有设备出售价格1.5万元;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接受的价

恬恬2019-12-17  26

问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有设备出售价格1.5万元;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接受的价格为1.2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1.3万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疏忽,接甲厂的函件后,未予及时复函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信函未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答案A

解析知识点:合同的订立。根据规定,承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题中,甲厂和乙厂就设备出售事宜通过要约、新要约,在协商中始终没有承诺,合同未成立,所以就没有违约之说。所以选项B、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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