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立案侦査,侦查机关对甲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书海库2019-12-17  18

问题 甲(女)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立案侦査,侦查机关对甲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关于甲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只能在甲的住处执行B.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侦查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C.可以在羁押场所执行D.可以在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选项

答案ABCD

解析A、B、C、D考点: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讲解:《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是属于检察院侦査,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不 是侦查机关批准,因此,故ABCD错误,应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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