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A市的甲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业务。2019年经计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380万元。其当年主要经营业务如...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位于A市的甲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业务。2019年经计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380万元。其当年主要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高档化妆品收入1200万元,将其闲置的一间厂房对外出租,本年取得租金80万元,取得对某上市企业投资7个月而产生的股息收入36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
(2)本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总额为48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70万元,本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为30万元,上年结转到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为5万元,为企业高管购入商业保险5万元,以上支出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3)本年发生管理费用93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20万元以及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新产品研发费用30万元;
(4)本年发生销售费用108万元,其中含广告费50万元,业务宣传费33万元;
(5)于2019年11月购人一台环保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甲企业已按规定计提折旧;(6)企业“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通过某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灾区捐款50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3.4万元、因合同违约向客户支付违约金5.5万元;
(7)转让一项符合条件的技术所有权,取得转让收入350万元,与该技术所有权有关的成本费用110万元。
已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申报抵扣,甲企业对于2019年11月购人的环保设备未选择一次性扣除的税收优惠。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暂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涉及计算的需列明计算步骤、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计算甲企业当年投资收益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企业当年三项经费及保险费用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象;
(3)计算甲企业当年管理费用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新;
(4)计算甲企业当年销售费用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甲企业当年营业外支出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甲企业当年转让技术所有权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甲企业当年购人环保设备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成本费用的优惠,并说明理由:
(8)计算甲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甲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投资收益应调减25万元。(2)(单位:万元)

甲企业当年三项经费及保险费用共计应当调增5.2万元(2.4+2.8-5+5)。 (3) ①销售(营业)收入=1200+80=128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0×60%=12(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1280×5%0= 6.4(万元),限额1>限额2,应当按照限额2扣除,业务招待费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6.4=13.6(万元)。 ②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人当期损益的,按照75%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75%=22.5(万元)。 ③甲企业当年管理费用共计调减8.9万元。 (4)由于甲企业是化妆品生产制造和销售企业,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30%=1280x30%=384(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甲企业当年销售费用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5)

甲企业当年营业外支出应当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4.4+3.4=7.8(万元)。 (6)转让技术所有权应当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350-110=240(万元)。 (7)可以。理由:①购人时间在优惠政策适用时间内;②属于“设备、器具”; ③单位价值未超过500万元。 (8)甲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80-25+ 5.2-8.9+7.8-240=119.1(万元)。 (9)甲企业当年应纳税额=100×25%×20%+19.1×50%×20%-40×10%=2.91(万元)。 解析:(1)业务(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当调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息收入36万元不免税,因为甲企业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时间不足12个月。 (2)业务(7)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题技术转让所得240万元该项所得全部免征,全额调减。 (3)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4)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②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保设备,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10%抵减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减的,可以结转以后5个纳税年度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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