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3日8时30分,该厂电炉车间电炉班在更换1号电炉炉体后,班长甲与

Loveyou2019-12-17  28

问题 2015年5月23日8时30分,该厂电炉车间电炉班在更换1号电炉炉体后,班长甲与本班员工乙、丙完成铁料斗装料,准备往电炉内加料。因起重作业指挥未在现场,甲指挥吊车起吊铁料斗,准备将固体料导入电炉。乙用一根φ14mm,长8m的钢丝绳,将两端环扣分剐挂住料斗出口端两侧的吊耳,并将钢丝绳挂在吊车主钩上,班长甲从自己工具箱中取出一根99.5mm、长3m的钢丝绳挂住料斗尾端下部的两个吊耳,并将钢丝绳两端的环扣挂在吊车副钩上,随后打手势指挥吊车司机丁起吊。吊车将料斗吊起,对准电炉加料口。在吊车司机丁操纵副钩升起料斗尾端,将料斗内固体料往电炉内倾倒时,99.5mm钢丝绳在距离副钩约600mm处突然破断,料斗尾端失控,部分固体料从料斗中甩出,其中1块掉在电炉平台护栏上弹出,砸中在地面进行修包作业的戊的头部,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钢丝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φ14mm钢丝绳无明显缺陷;φ9.5mm钢丝绳距一端环扣600mm区段曾受到高温烘烤,油麻芯失油干枯、钢丝生锈,经机械性能试验,该钢丝绳未受烘烤区段的破断拉力为4.7t,受烘烤区段的破断拉力为4.1t,经查,当班甲、乙、丙均未经起重作业指挥培训。 为了加强A特钢厂安全生产工作,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采用“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对该厂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并约谈了该厂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了一系列工作建议,其中包括要求该厂认真负责贯彻属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精神,完善包括厂党组织负责人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  )。

选项 A.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B.班长甲违章指挥C.吊车司机丁违章起吊D.甲、乙、丙、丁安全意识淡薄E.钢丝绳存放在甲的工具箱内

答案AB

解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有:(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MR0s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