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20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产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额,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外的其他相关税费。2004年发生下列有关交易或事项:  (1)2004年1月1日,甲公司与其关联方签订受托经营协议,受托经营关联方的全资子公司D公司,受托期限为2年。协议约定:甲公司每年按D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的70%获得托管收益(或承担亏损)。2004年1月1日,D公司的净资产为24000万元;2004年度D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2004年12月31日收到从关联方汇来的托管收益l000万元并存入银行。假设D公司2004年除实现净利润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2)2004年12月10日,接受捐赠一台八成新的A设备。捐赠方提供该设备有关发票上注明原价为150万元,为使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运输费、安装费等4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12月20日设备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假设公司对该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不考虑残值;税务机关允许该企业从2004年起分5年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2004年12月18日,以B设备交换C材料。B设备的原值为l00万元,已提折旧6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万元;其公允价值为55万元。C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售价55万元(与公允价值相同),增值税9.35万元。另外该企业支付补价10万元。  (4)2004年12月1日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为120万元,年利率为5%,期限为6个月(假设每月末计提票据利息)。由于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无力支付到期的票据款。12月30日双方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豁免债务人的原票据利息,减免本金30万元,并将债务期限从重组日起延长2年至2006年l2月30日,延长债务期间,按债务余额的4%计算利息,到期时利息与债务本金一同支付。  (5)2004年12月26日,收到仓库通知,5月份销售的商品由于质量问题已退回并入库。退货款项尚未支付。该商品原售价5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成本40万元;原销售时享受的现金折扣为2%.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且税务部门同意开出销售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为甲公司编制上述(1)至(5)项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会计分录中的金额以万元表示,经济业务(4)中须计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选项

答案

解析(l)按协议约定的收益=6000×70%=4200(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6000/〔(24000+24000+6000)/2〕×100%=22.22%,大于10%,所以按净资产收益率10%计算的收益=24000×10%=2400(万元),根据上述三个金额的较低者确认收入,所以应确认的托管收益为24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l000    应收账款 3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4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1800 (2分)  (2006年教材中取消了关联方交易的核算)(2)借:在建工程 124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资产价值  120      银行存款 4 (1分)  借:固定资产 124    贷:在建工程 124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资产价值 24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7.92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6.08 (1分)  (3)借:固定资产清理      35      累计折旧 6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     贷:固定资产         100  借:原材料           35.6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35    贷:固定资产清理           35      银行存款             10 (1分)  (2006年教材中对于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要区分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一般题目中会明确说明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我们直接按照相应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即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没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4)12月1日债务到期:  每月应计利息=120×5%÷12=0.5(万元)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20+6×0.5=123(万元)  借:应收账款 123    贷:应收票据 123              (1分)  将来应收金额=(123-30-3)×(1+2×4%)=97.2(万元)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97.2    营业外支出 25.8  贷:应收账款 123  (5)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贷:应付账款               57.5      财务费用        1    (1分)  借:库存商品 4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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