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买方公司从中东卖方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由中国甲银行出具信用证。卖方发货后持单据

shuhaiku2020-05-20  17

问题 中国买方公司从中东卖方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由中国甲银行出具信用证。卖方发货后持单据向甲银行指定的乙银行请求付款,乙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卖方称中国买方接受此不符点,甲银行经与中国买方沟通后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乙银行付款。后中国买方得知卖方所发货物无价值,于是向中国某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卖方所发货物无价值构成信用证欺诈B.买方已接受了不符点,银行也应接受不符点C.即使乙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甲银行中止支付D.甲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买方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选项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信用证。A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2项的规定,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属于信用证欺诈。BD错误,依第7条的规定,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开证申请人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开证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C错误,依第10条的规定,即使法律已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但如乙银行已付款,则法院不能再裁定中止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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