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情况中,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建设用地

Loveyou2020-05-20  18

问题 下列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情况中,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是()。A、出让合同约定2002年6月30日动工开发,中间曾受到“非典”的影响,规划部门审批工作在一段时间内暂停,导致前期工作延误,到2004年6月30日仍未动工B、城市总体规划变更,使得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导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C、开发商要求提高项目容积率,规划部门不批准,导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D、因发生自然灾害,地块的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

选项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但是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的开发迟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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