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假如企

书海库2019-12-17  3

问题 某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假如企业自2010年起在A、B两国设立分支机构,其2018年应税所得为:  A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A国税率10%;  B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B国税率35%;  假设其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  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5万和7万企业所得税。  请计算企业2018年度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00+50+20)×25%=42.5万元;  (2)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分国不分项):  A国扣除限额=42.5×[50÷(100+50+20)]=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2.5×[20÷(100+50+20)]=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5万元,低于扣除限额,可全额扣除;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7万元,高于扣除限额,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2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3)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42.5-5-5=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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