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
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
Loveyou
2019-12-17
36
问题
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张志军向法院申请事发时在场的方强(26岁)、路芳(30岁)、蒋勇(13岁)出庭作证,法院准其请求。开庭时,法院要求上列证人签署保证书,方强签署了保证书,路芳拒签保证书,蒋勇未签署保证书。法院因此允许方强、蒋勇出庭作证,未允许路芳出庭作证。张志军在开庭时向法院提供了路芳的书面证言,法院对该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关于本案,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2015年)
选项
A.批准张志军要求事发时在场人员出庭作证的申请B.允许蒋勇出庭作证C.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D.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民诉解释》第1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本题中,张志军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当允许,A选项是合法的。《民诉解释》第11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第120条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证人蒋勇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签署保证书也可以作证,所以,B选项是合法的。证人路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签署保证书,不得作证,其意见不能在法庭上质证,所以,C、D选项是合法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2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技术上复杂、在设计时有一定难度的工程,根据项目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可以
按索赔目的和要求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
关于设计概算的编制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工业厂房层数的选择应该重点考虑()的要求。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合同。
按照我国《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项目总经理的职权包括()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
工程方案选择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
()是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随机试题
关于技术领先战略和技术跟随战略的说法,正确的有()。 A、技术领先战略以自主开
患者王某,女,32岁,在得知自己被确诊为乳腺癌早期时,忍不住躺在病床上失声痛哭。
某购房人为购买住房申请了住房抵押贷款20万元,年贷款利率为12%,如果他今后10
以下MRI与CT相比的优点中不正确的是
男性,60岁,1年来在生气或劳累时发生左胸前区闷痛,伴左后背部酸痛,有时在休息时
关于目标分解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试述行政决策的类型。
男,72岁,排便时突然跌倒,意识丧失,呼吸断续,有陈旧心肌梗死和糖尿病病史,无高血压病史,诊断为心脏骤停。 最佳的给药途径是A.静脉注射B.心内注射C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 )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A.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B.工程质量监督机构C.环境保护行
巷道竣工后应检査的内容包括()。A.标高、坡度和方向B.中线和腰线及其偏差C.永久支护规格质量D.锚杆的规格及型号E.巷道围岩压力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