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县城一生产酒类产品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恬恬2020-05-20  27

问题 3、某县城一生产酒类产品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购进粮食白酒30吨,每吨买价1万元,粮食白酒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税额5.1万元。(2)从农场购进红薯10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格30万元,红薯入库,支付运费5万元,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3)领用上月向粮油公司购进的粮食,成本共计70.85万元,发送给外单位加工成粮食白酒10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款5万元,均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粮食白酒收冋后人库。受托方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共计120万元。(4)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50吨对外出售,收到不含税货款63.75万元。(5)领用本月从农场购进的红薯生产薯类白酒100吨,主营业务成本7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60%,每吨薯类白酒不含税售价18000元,本月售出90吨。(6)本月用外购粮食白酒20吨勾兑成低度白酒100吨。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全部销售给某烟洒批发企业,每吨不含税售价为3万元,双方约定企业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的40%货款在下月15日收取。(7)将上月购进粮食内酒10吨(账面成本10万元)连同自产薯类白酒10吨,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利润率5%)。(其他相关材料:假定以上购销价格都不含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定额税率0.5元/斤。)

选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冋答下列问题。(1)计箅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2)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销售薯类白洒应缴纳的消费税。(3)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销售低度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4)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纳消费税总额(不包括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额)。(5)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数。(6)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7)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

解析(1)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120×20%+100×2000+10000×0.5=34(万元)。(2)该企业2016年12月份销售薯类白酒应纳消费税=90×1.8×20%+90×2000+10000×0.5=41.4(万元)。(3)该企业2016年12月份销售低度白酒应纳消费税=(100×3×20%+100×2000+10000×0.5)×60%=42(万元)。(4)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纳消费税总额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3.75×20%+50×2000+10000×0.5-34×50%=0.75(万元)发放福利应纳消费税=10×1.8×20%+10×2000+10000×O.5=4.6(万元)应纳消费税总额=41.4+42+0.75+4.6=88.75(万元)。(5)该企业2016年丨2月份销项税额合计数=63.75×17%+1.8×90×17%+100×3×17%×60%+10×1.8×17%=72.04(万元)。(6)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业务(1)进项税额=5.1(万元)业务(3)进项税额=(10+5)×l7%=2.55(万元)业务(5)进项税额=70×60%×17%+(1+17%)=6.10(万元)业务(7)进项税额转出=10×17%=1.7(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5.1+2.55+6.10-1.7=12.05(万元)。(7)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72.04-12.05=59.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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