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
恬恬
2019-12-17
61
问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3)某市公安局在王某提起诉讼后,虽依法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但一直不参加法院通知的任何活动。法院应如何对待该局提供的证据?(4)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公安局向王某签发了出境卡,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某市公安局应发放出境卡的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如果法律、法规对某市公安局发放出境卡期限有明确规定的,该市公安局在此期限内没有给王某发放出境卡或作出答复时,王某即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未对期限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该市公安局在接到王某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没有给王某发放出境卡或作出答复时,王某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通常应由王某承担举证责任,但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则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3)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4)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需要视原告的态度而定。如果原告因被告向其签发出境卡满足了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应裁定准许;如果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确认被告不答复行为违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W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天后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
关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9部委于2007年颁发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不得规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中,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时,不属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内
在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中,应当列明( )。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并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对于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联合检查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 )组织,( )主持。
根据《建筑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有()。
我国居民王某为自由职业人员,2018年8月因参与商场举办的抽奖活动,取得中奖所得
随机试题
_______发型需要“扁方"支撑才能制作完成。A、一字头B、钵盂头C、牡丹头D、荷花头A
针对下降需求状态,市场营销者应()。 A、使消费者改变对产品的认识和理解 B
强硬的紧缩政策和严重的失业问题,导致意大利社会不满情绪日益________。
流行病学的实验性研究不包括
债券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债券,而不需要中介机构进行承销的发行方式是()。
20.请叙述《变电安规》对于检修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处进行电焊作业时(无脚手
简答教学与教育、智育的联系与区别。
清肺抑火丸的功能是A:清热化痰,敛肺止咳B:清热化痰,宣肺止咳C:清肺,化痰,止咳D:清肺,止咳,祛痰E:清肺止咳,化痰通便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产生了四部宪法,每部宪法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A.罢工自由是我国1975年宪法...
共用题干郑某因某厂欠缴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2004年9月22日,该局向该厂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纳养老保险费1万元。同月30日,该局向郑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