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书海库
2019-12-17
27
问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选项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C:协议管辖可以变更级别管辖D: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辖恒定的原则不予审查,直接裁定驳回被告的请求
答案
BCD
解析
【考点】民事案件级别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此可知,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A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2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注意区分的是,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能审理其认为应由其审理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没有此项权利,高级人民法院只是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据此,C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关于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由此可知,因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使受诉法院不具有级别管辖条件的,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接受异议的法院应当审查。所以,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b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投资项目中,需要编写资金申请报告的有()。[2010年真题]
我国成立地区工程咨询协会的计划单列市不包括()。
下列涉及工程咨询相关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不是建设部(现住建部)的是()。
我国最早成立的涉及工程咨询业务的协会是()。[2010年真题]
中标金额在5000万元~10000万元的,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货物招标、服
根据原国家计委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项目投
咨询项目招标文件是()的依据。
利益相关者分析的目的是()。
逻辑框架法中,需要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一方面要研究项目应采纳谁的目标,另一方面
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指的相关的协调不包括()之间的协调。[2009年真题]
随机试题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A.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
(2014)为了保证烟花爆竹生产、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烟火药组分除了氧化剂
水池满水试验中,水位观测的要求有( )。
(2018年)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事
现阶段,我国的保本基金由()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本金承担保本清偿义务。
“我们已经对影响问题的因素和问题本身进行了分析,这些问题包括……和……以及……你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问题。 2003年,某省一次能源生产量为2223.4万吨标
卵细胞的透明带何时消失:A.排卵时B.受精时C.囊胚时D.桑椹期E.着床前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