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

Loveyou2019-12-17  17

问题 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0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以下问题:(1)期间费用中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以管理费用形式支付给母公司费用30万元;(2)营业外支出106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00万元,直接捐赠6万元);(3)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3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4)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3> 、关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工会经费无需调整B.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减2.25万元C.职工福利费应调增2万元D.三项经费合计应调增4.25万元

答案ACD

解析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用调整。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50×14%=21(万元),实际支出23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3.75=2.25(万元)合计调增=2+2.25=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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