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为境内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11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

恬恬2019-12-17  45

问题 中国公民张某为境内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11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取得基本工资6000元,全勤奖200元,季度效益奖3600元,加班补贴500元。(2)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5000元(不含增值税),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00元。(3)取得境内A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2000元;该股票于当月转让,取得所得20000元,该股票持有期限为10个月。(4)取得国债利息6000元、保险赔款7000元。已知: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50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下列有关张某当月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选项 A.[6000+200+3600+500-5000-5000×(8%+2%+0.5%+12%)]×10%-210B.[6000+200+3600+500-5000×(8%+2%+0.5%+12%)]×10%-210C.(6000+200+3600+500-5000)×10%-210D.[6000+500-5000-5000×(8%+2%+0.5%+12%)]×3%

答案A

解析(1)奖金(包括但不限于全勤奖、季度效益奖)均应考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纳税,排除选项D;(2)“-5000”是减除费用5000,选项B错误;(3)“-5000×(8%+2%+0.5%+12%)”是专项扣除的减除,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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