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

昕玥2019-12-17  17

问题 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选项 A.违反规定收取手续费的B.违反规定使用、分配收益的C.不按照规定公布即时行情的,或者发布价格预测信息的D.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的

答案ABCD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①违反规定接纳会员的;②违反规定收取手续费的;③违反规定使用、分配收益的;④不按照规定公布即时行情的,或者发布价格预测信息的;⑤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的;⑥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⑦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的;⑧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⑨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⑩限制会员实物交割总量的;?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P22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