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

admin2020-12-24  25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票据到期后,丁涂销了乙的背书。对于丁的涂销行为产生的后果,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丁提示付款时,某银行可以背书不连续 而拒绝付款
B.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可以向乙行使追索权
C.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可以向丙行使追索权
D.丁的涂销行为导致该票据无效

选项

答案AC

解析。《票据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可知A项正确。该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根据该条可知C项正确,B项错误。涂销行为只能导致乙不承担票据责任而不是导致票据无效,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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