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发生的与增值税有关的经

书海库2019-12-17  26

问题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发生的与增值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1)购入用于建造某住宅小区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8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日该批材料已被该工程全部领用。(2)销售商铺取得收入为9502.5万元。该商铺于2015年12月1日建造完成,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取得收入13200万元。该商品房于2016年6月1日开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日为2016年6月1日),于2018年6月完工。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44000万元(已取得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面积为200000平方米,当月销售商品房面积为10000平方米,该商品房的总建筑面积为500000平方米。该商品房的成本为8300万元,项目累计预缴增值税360万元。(4)销售自用的办公楼取得收入15750万元。该办公楼系甲公司于2015年4月自建的,入账价值为50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750万元,不考虑净残值。甲公司选择按简易计税方式纳税。(5)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当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于当月申报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2)编制月末结转增值税及次月缴纳增值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

解析(1)会计分录为:①借:原材料                     15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8 贷:银行存款                    1798借:开发成本                    1550 贷:原材料                     1550②借:银行存款                   950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5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52.5③借:银行存款                    13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                  [13200/(1+10%)×10%]借:主营业务成本                  82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80          [44000/(1+10%)×10%×10000/500000] 贷:开发产品                    8300④借:固定资产清理                  4250  累计折旧                     750 贷:固定资产                    5000借:银行存款                    157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750借:固定资产清理                  10750 贷:资产处置损益                  10750⑤借:开发成本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 贷:银行存款                    8800(2)月末结转增值税当期进项税额合计=248+800=1048(万元);当期销项税额合计=1200(万元);当期简易计税合计=452.5+750=1202.5(万元);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合计=80(万元)。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6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6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2                    (1200-1048-8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2次月缴纳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202.5 贷:银行存款                   1202.5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2 贷:银行存款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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